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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普雷特公司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长春一汽普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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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暂行)>的通知》(吉环农字[2018]28 要求,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拟按以下方案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

一、土壤自行监测

1、监测点位布设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的要求,长春一汽普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吉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暂行)》中相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根据《吉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暂行)》中相关规定企业自行监测土壤监测点需至少设立1个背景监测点1#,疑似污染源所在重点区域和设施位置分别布设2个点位(在厂区外布设1个背景监测点,厂房周边共布设2个监测点位,2#~3#)。本次自行监测土壤监测点位共布设5个监测点位,采样点数量共计13个,土壤监测点位布设情况详见表1

1土壤监测点位布置一览表

点位名称

位置

采样深度

布点针对区域

1#

厂房上风向

20cm、70cm、120cm

背景点

2#

污水处理站窗外

20cm、70cm、120cm

污水处理站

3#

化学品库窗外

20cm、70cm、120cm

化学品库

4#

废气塔窗外

20cm、70cm、120cm

废气塔

5#

厂址下风向50m处

20cm

-

2、监测项目及频次

本项目属于《吉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暂行)》附表3中33金属制品业、336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特征污染物分类应包括A1类-重金属8种、A2类-重金属与元素8种、D1类-土壤pH,具体指标详见表7。每年监测一次。

备注:根据2020年土壤自行监测工作要求(土处发布)中,如果是第一次监测,需要监测45项基础项目及特征污染物,如果曾经监测过,经监管部门审核后,可只监测特征污染物。

2 土壤监测指标一览表

1#2#3#4#5#监测项目

类别名称

特征污染物

筛选后监测指标

A1-重金属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

A2-重金属与元素

锰、钴、硒、钒、锑、铊、铍、钼

锰、钴、钒、铊、钼

D1-土壤pH

土壤pH

土壤pH

二、地下水自行监测

1、监测点位布设

根据《吉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暂行)》中相关规定,地下水观测井共布设6个,分别位于厂区地下水上游W1和生产车间下游W2~W5。根据项目所在地历史资料,地下水流向为西北方向,地下水位埋深约2m,考虑厂区内地下水观测井长期使用、地下水观测井钻探至5m,具体深度已在钻探过程中针对厂区内水文地质条件做了调整,可满足长期观测要求,企业自行监测水层选择浅层水,采样点位位于地下水水位0.5m以下,地下水样品共采集6个(含一组平行样),地下水监测点位情况详见表3

3 地下水监测点位布置一览表

点位名称

采样深度

目标层位

布点针对区域

1#

地下水水位0.5m以下

潜水

西新村庞先生家用水井

2#

地下水水位0.5m以下

潜水

背景点 N-1 地下室位置

3#

地下水水位0.5m以下

潜水

袁家店轩先生家用水井

4#

地下水水位0.5m以下

潜水

污水处理站 N-2 食堂位置

5#

地下水水位0.5m以下

潜水

化学品库 N-3 前院仓库位置

6#

地下水水位0.5m以下

潜水

废气塔 N-4 消防井位置

2、监测项目及频次

按照《吉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暂行)》中3.4监测因子选择中说明,地下水监测指标应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限定的常规指标和参照附录2中企业所属行业类型及特征污染物,地下水监测指标详见表4。每年枯水期监测一次。

4 地下水监测指标一览表

4#5#6#监测项目

序号

类别名称

筛选后监测指标

1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常规指标

地下水pH

2

3

嗅和味

4

浑浊度

5

肉眼可见物

6

溶解性总固体

7

硫酸盐

8

氯化物

9

10

11

12

13

挥发酚

1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5

耗氧量

16

氨氮

17

硫化物

18

19

总大肠菌群

20

菌落总数

21

亚硝酸盐

22

硝酸盐

23

氰化物

24

氟化物

25

铬(六价)

26

三氯甲烷

27

四氯化碳

28

29

甲苯

30

A1类重金属

31

32

33

34

35

36

A2类重金属与元素

37

38

39

40

41

1#3#监测项目

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总硬度、六价铬、铁、锰、镍、锌、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粪大肠菌群

2#监测项目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铁、锰、亚硝酸盐、硝酸盐、硫酸盐、氰化物、镉、铅、六价铬、铜、锌、镍、汞、砷。

三、工作概述

自行监测结论

根据本年度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检测结果为:采集的所有土壤样品中检出项目浓度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各项污染物指数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土壤及地下水监测范围详见附图1,企业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

2020年度自行监测报告已在公司网站公示,2021年自行监测报告已在6月份完成并在网站公示。